检查后开启治污设施,是否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如何理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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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检查时未开启治污设施,检查后立即开启,该行为是否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
【解答】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认定,即主观上存在采取补救措施的主动性和客观上存在切实有效的补救行为。检查后立即开启治污设施仅仅是中止违法行为,而非对危害后果的补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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