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环境处罚法律条款难点解析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详解

道路噪声超标是否由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二维码 140

【问题】

某生态环境局接到一小区居民举报,居民楼正对着的立交桥夜晚行车量大特别吵闹,经检测确实存在噪声超标的问题。请问这类问题应当由生态环境局处罚吗?如果是要处罚谁?

ABUIABACGAAgsPeDswYouNjb2gEwhAc4-wI.jpg

【解答】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等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未履行维护和保养义务,未保持减少振动、降低噪声设施正常运行的;” 据此,该违法行为应当由交通运输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道路管辖,违法主体是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


文章分类: 噪声违法理解适用